为共同推进高质量司法实践再上新台阶,昨天(8月26日),南京中院与宿迁中院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并召开工作交流座谈会。两地法院将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建共赢”的原则,共同建立多角度、多领域、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

座谈会上,宿迁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衡阳介绍了近年来宿迁法院的工作情况,双方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件繁简分流、审判管理、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取得了多项共识。




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表示,宿迁法院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案件繁简分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经验值得借鉴,我们将充分吸收宿迁中院的好做法,因地制宜加以运用推广。希望两院能够以此次交流研讨为开端,共商共进,持续加强常态化战略合作。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刘舒 通讯员/宁中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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