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18日)中午,徐州贾汪交警在夏季整治“百日行动”中,对货车超载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当天中午在徐贾快速路北延段查获8辆超载运输水泥罐车。

当天12时,徐州市交警支队贾汪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徐贾快速路北延段巡逻时,发现8辆装载水泥的4轴重型水泥罐车涉嫌超载违法行为。民警当即将其拦停检查,并带至贾汪区治超站过磅称重。

经过磅检测,8辆装载水泥的罐车均超过荷载质量的30%以上,但未达50%。民警针对其超载30%以上未达50%的超载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二款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1条第二项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超载的货物采取了卸载转运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广大水泥罐车驾驶员,夏季天气炎热,水泥罐车超载运输危害较大,容易引发爆胎、刹车失灵,水泥罐车驾驶员一定要拒绝超载运输,确保行车安全!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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