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在《吉利轿车高速追尾 安全气囊为何一个没开?丨解忧帮》发出后,吉利方面宣称:产品符合国家规定、不弹开是因为碰撞点不对。对此,不少消费者疑惑:难道碰撞点不对,消费者就要自认倒霉吗?遇到这种事,该怎么维权呢?来看看南京市消协汽车维权专委会的专家是怎么说的。
安全气囊作为汽车的基本配置,其作用是车辆发生碰撞时能够对驾乘人员起到防护作用。南京市消协汽车维权专委会副主任秦有跃表示在高速上发生追尾事故,鲍女士期待安全气囊起到保护作用是合理期待。他认为吉利关于碰撞点不对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第40条和《产品质量法》第43条和46条的相关规定,由于汽车安全气囊属于隐蔽性、一次性装置,而且安全气囊触发的条件也存在很多的限制。安全气囊符合触发条件而没有触发的时候,厂家不能单纯地以汽车具有合格证、检验证为由认定安全气囊不存在缺陷进而免除生产者的责任。安全气囊是否存在缺陷的举证责任,应由产品的生产者承担。
吉利品牌汽车生产者未能提供其使用说明书中安全气囊触发标准及车辆撞击力度、角度及对撞击物体要求的规定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证明,不能证明涉案车辆安全气囊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缺陷或者虽然存在缺陷但属于生产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的情形下,依法应当承担产品缺陷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
秦有跃表示虽然吉利方面一再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合格证、符合国家规定,但有一点不能忽视,包括吉利在内的多个汽车品牌都出现过汽车召回事件,那些召回车辆同样具有合格证,但实际上都存在质量问题。最为关键的是在此次事故中,鲍女士车辆的安全气囊没有弹开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这种事情不是单个的案例,也不是仅仅吉利汽车发生这种事情。发生这种事情后,厂家应该主动承担相关责任,不是通过各种理由来推卸、狡辩。这种案例在全国各地发生过多起了,很多法院也是这么判的,厂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和相关的补偿责任。
专家表示:吉利汽车应该从这次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提升产品质量。对于鲍女士而言,如果与吉利厂家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吉利厂家。对于此事,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来源:《零距离》记者/李强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