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长沙出台优化生育政策

2022年08月05日 09:12:27 |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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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首创支持生育的惠民“组合拳”,通过激励相容的政策大礼包,减轻育儿焦虑,降低养育成本,确保群众愿意生,孩子有人带。

  推动实现市、区县(市)均建有1个公益性妇幼保健机构

  《工作方案》强调筑牢妇儿健康安全屏障。

  进一步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发展和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缴费、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推动实现市、区县(市)均建有1个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加快推进市、区县(市)至少设置1个标准化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组建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重点加强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妇幼保健人员等紧缺人才培养。

  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新生儿出生缺陷相关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规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大不孕不育症的预防和诊治技术攻关与政策研究力度,向生育困难夫妇提供必要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严厉打击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供卵等违法违规行为。

  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托育从业人员可领职业培训补贴

  根据《工作方案》,长沙将不断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供给。

  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市、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建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完成登记备案,按实际收托数1个托位1万元标准进行补贴。

  不断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将育婴员、保育师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参加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创业培训的,根据不同培训种类和等级,给予每人720元至2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探索发展智慧托育等新业态。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普惠托育服务。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加大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力度,建立完善公办及公办民营托育机构建设、运营等补助机制,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适时推进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管理,研究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鼓励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推动小区托育机构试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建立托育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托育机构的服务过程实施动态监管,依法依规将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

  《工作方案》创新性地推出一系列支持生育的惠民“组合拳”,力度大、覆盖广、标准高。

  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有关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女方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依法生育的夫妻除享受育儿假外,在子女1周岁以内增加10天亲子假。继续做好生育保险保障工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加强税收、住房、财政等支持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

  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统筹办好公办园、规范发展民办园,通过新建改扩建方式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0所,更好满足适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推动各区县(市)均建有1所符合标准的培智学校或普特融合学校。抓实“双减”一号工程,确保学校作业时量控制100%在政策规定时间之内,全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100%。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依法依规处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环节就业性别歧视等行为,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利。

  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15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职工在陪护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工作方案》还对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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