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时空》记者获悉,针对此前省内不同地区急诊抢救报销政策差异较大的情况,江苏省医保局、省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急危重伤病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统一全省基本医保急诊抢救费用报销政策,减轻参保群众急诊费用负担。
《通知》明确,急危重伤病,指各种若不及时救治病情可能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处置为1级的濒危病人和2级的危重病人,在门(急)诊实施紧急抢救的,在基本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政策报销;处置为3级的急症病人,在门(急)诊明确需要留院观察,并且在留院观察后直接转住院的,基本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留院观察后没有直接转住院的,按照门诊政策报销。参保患者如果因突发急危重伤病,就近在非定点医院门(急)诊抢救的,也参照本通知执行。政策将从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亓晨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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