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守一
(作者守一,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杭州一企业员工张女士的奶奶病危,其向所在公司请假却被要求证明是亲奶奶,引发网友热议。双方僵持之下,张女士不得已提出离职。事后,张女士被踢出公司微信群和企业微信,也没有企业的人跟她联系。7月28日,涉事企业所在街道发布公告称,该企业已向当事员工致歉,并得到当事人谅解。另据当事人反馈,其奶奶病情目前稳定。
奶奶病危,孙女紧急请假回去探视,这本是人之常情。但凡三观正常的企业,此时都该赶紧放行,即便需要一些程序证明,也完全可以等员工回来之后补办。事实上当事女子也承诺愿意事后补充材料。但在这样通情达理的员工面前,公司HR却依然强硬坚持必须先证明奶奶是亲奶奶,完全没有一点人情味。因为这样的事,逼到一个年轻人只能主动辞职,就不怕其他员工看了心凉吗?
即便我们代入企业的立场,现实中确实不排除有人想钻事假制度的漏洞,随便编个理由请假,但企业并非只能被动接受无法反制。如律师所言,如果事后企业发现员工请假事由是编造的,完全可以根据劳动规章制度开除员工。如此,企业既站在了法律和道义的一边,也可以在内部强化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时,就给出了方向性的指引——“如果劳动者确实明确表示事出有因,并且情况比较急迫,后续可以补充材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确实不应该予以过多刁难。这种情况下不仅容易激化双方矛盾,也无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这段话用在这起冲突中,显得极有针对性。面对急于赶回家探视病危奶奶的员工,企业非要坚持先办关系证明,这给人的观感绝对不是企业纪律严明,而是对员工的极度不信任、是“过多刁难”。这样的“刁难”,确实会有威慑作用,让今后想请普通假的员工不得不更谨慎,但毫无疑问也会破坏“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人情和制度,从来不是无法协调的矛盾。也没有一个成功的企业,可以只执行冷冰冰的制度,而无视人情常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事假做具体规定,正是考虑到现实复杂性,过细的规定可能对劳资一方的权益造成伤害。这种事情,本来是可以通过企业和员工的协商而得到妥善解决的。
很难想象,劳资关系彼此戒备甚至对立的企业,能实现多好的发展,而企业留不住人心,还谈什么招揽人才?当然现在企业已经向当事员工道歉,但愿这不是迫于舆论压力的作秀,而是真正意识到错在何处,学会对员工多一点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