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丹徒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两个人都没戴头盔,拦下来检查发现,两个竟然都是未成年人。
经了解,驾驶人为一名13岁的女孩,后排是她的弟弟,今年只有6岁,事发当时,13岁的姐姐准备送弟弟去上培训课,而且,两人均未戴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为了确保两名小孩的安全,民警立刻通知驾乘人员下车。
在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后,在电话里,民警对两个孩子的父母进行了口头教育,分别使用警车和摩托车,将小女孩和小男孩送到培训班和家中,确保他们的安全。
(记者殷沙柽、程芸 镇江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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