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郁风
(作者郁风,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时事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有一天我漂亮生动 我望远山 远山悲悯”,这是辽宁盘锦一位高中生暑假所发的朋友圈文案。然而,她面临的不是“悲悯”,而是学校的处分通知。校方称该行为违反了学校“去网去微”规定,予以警告和纪律处分。当地教育局回应:“学校不让学生玩手机,让学生把注意力放在学习上,学校管理也没毛病。”
该学校的“去网去微”活动制度,要求学生使用非智能手机;要求家长或学生每月上交通话、短信、流量使用情况详单、手机服务密码供监督检查;对违反该制度的学生第一次记过处分,回家反省3天,没收手机、卡,第三次开除学籍。这么看来,这位发朋友圈的女同学还算“幸运”,至少暑假期间不用再“回家反省”,学校也“宽容”地没有追到家中没收手机。那么,这种管理制度真如教育局所言“没毛病”吗?
该校号称“去网去微”是一项治学新举措,旨在净化学生心灵,使学生“思维单纯化”,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让网络、微信在学生当中彻底绝迹,进而提高学习成绩。制度最终指向的是学生的学习成绩,有论调认为,学校这一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有必要如此严苛吗?连暑假都不放过?
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内用手机,有法规可循。《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但在校外,在假期,学校没有权力限制学生正常使用手机。上述法规第八条明确:“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该学校“去网去微”规定,存在一刀切之嫌,映射当地学校和教育部门的思维老旧与颟顸。
在当下,手机和网络不该被视作单纯的“玩物”,其存在对学习亦有积极的一面。如果妥善利用手机查资料做笔记等功能,完全可以将其变为学习帮手。有些学生或许自控力不强,在家中也应由家长监督,而非学校时刻“监视”。更何况,假期本就是适度休息放松的时段。简单粗暴地一禁了之,反而会影响学生正常的社交能力和对时事的感知度。说句现实的,如今的高考作文越来越频繁地引入时事内容,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能行吗?
同样让人困惑的是,学生发一条朋友圈,学校是从何得知的?是否涉嫌监视学生的手机内容?《宪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学校要求上交通话、短信、流量使用情况详单和手机服务密码,无疑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通信自由,是越界了。
因暑假发朋友圈就处分学生,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学校虽然有制订校规的权力,但校规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人的基本权利。所谓“去网去微”,其实是学校管理方法律意识淡薄的产物。理应熟知相关法律的地方教育部门,也不该对此视若无睹。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都应该及时纠偏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