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青
(作者马青,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知名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浙江师范大学2022届毕业生郑灵华保研后,拿着录取通知书给病床上的爷爷一个惊喜,她拍了照片和视频发到社交网站作纪念。没想到,照片先是被人盗用,用来卖培训课,接着又被拥有几十万粉丝的视频博主盗用,假称是自己考取了研究生。而网络中的跟评也不忍卒睹。针对她染成了粉红色的头发,有人辱骂她是“陪酒女、夜店舞女、不正经人”,有人造谣“老少恋”然后谩骂无数,还有网友指责郑灵华“拿自己爷爷炒作”,甚至对老人恶语相向。
一个积极生活、努力学习,想让病床上的爷爷为自己开心的女孩子,一夜之间变成众矢之的,原因竟然如此无厘头——染发了就“不正经”,与爷爷合影就是“吃人血馒头”——正常人类都无法理解。
实际上,网暴不需要理由,无厘头恰恰是网络暴力的特性——非理性、情绪化和极端化。染发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但当有人把染发女孩说成“陪酒女”“不正经”“红毛怪”后,群体的偏向性不管是好是坏,都必然趋向夸张,又在传播中被强化,抨击他人的力量就越来越强。所以,定位网暴者是很难的事,因为网暴者太多了,过程又是逐渐升级的。如果说一开始只是某一个无聊的人扔了一块试探性的小石子,那么到了后来,就演变为人人一铲渣土,把当事者淹没:“她一度想到自杀”。
女孩的亲戚责怪她多事,不该把老人的视频发到网络,这种指责是很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只要你不多事,你就不会被针对;只要你不说话,你就不会被反驳;只要你不出现,你就不会被骚扰;只要你不……问题在于,网络暴力的另一个特性是随机性和盲目性,郑灵华遇上并不是因为她做错了什么。就像安徽合肥一名女子仅仅是在社交媒体上晒了自己订婚宴的照片,却被某些好事之徒谣传为“会所技师”,难道要责怪她不该分享自己的幸福时刻?如果说这两位女子是因为分享照片而被网暴,那么,杭州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一拿快递女子并造谣“少妇出轨快递小哥”,总不能说,她不该去拿快递吧。
没有做错事的人,为什么反而要被责备?为什么要把网络空间拱手让给恶意满满的网暴者?责备她的人,表面为了她好,但实际却是在网暴上又加了一块巨石。
好在郑灵华没有被压倒,她决定向网暴者反击。她公证了上千条严重侮辱性的内容,准备起诉网暴者,“不想放过每一个网络暴力的人”。也有律师愿意免费代理,帮她维权。可问题是,维权路很难走,因为参与网暴的人太多了,上千条谩骂与侮辱背后,是无数个难以定位的个人和营销账号。尽管民事、行政和刑法的框架下,都有关于惩治网络暴力、保护公民人格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但在框架之下的司法实践中,什么样的言论属于网暴?怎么定性,怎么定责,侵权造成的伤害赔偿如何衡量?甚至维权者还要与多个互联网平台中障碍重重的投诉规则斗智斗勇。这又是老话重提了,违法成本如此之低,维权成本又如此之高。
从最实际的效果出发,恐怕现阶段首先必须加强的,是平台的管理责任。任意盗用他人照片的营销账号一经发现,不能仅是销号处理,背后的经营公司也该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平台对网暴受害者的投诉,也应该强化维权辅助功能。
网暴就像一场互联网病毒,肆意寻找着感染者。众多参与其中还不自知的网民们,若不能对这个“病毒”产生足够的警醒,那么,我们都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