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暑假模式”已经开启了近一个月,孩子们在享受快乐假期的同时,也迎来了意外伤害高发期,烫伤、溺水、交通事故……各种意外层出不穷。为此,我苏小编准备了暑期安全小贴士,赶快get起来,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的假期吧!
天热衣少小儿烫伤高发 切勿“偏方”处理
夏季天气炎热,孩子衣着单薄,如果不小心被烫伤,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7月25日),我苏记者从南京市儿童医院了解到,7月以来,医院烧伤整形科每天都有两到三例烧烫伤患儿入院,有打翻热汤、开水等被烫伤的,也有接触厨房火源被烧伤的。一名8个月烫伤患儿家长告诉记者,孩子是在地上爬的时候,被倒下的水瓶烫伤的,当时把孩子的衣服脱掉,并用水稍微冲了几分钟。其实,这样的处理方式并不正确。
南京市儿童医院烧伤整形科副主任医师季易介绍:“被烫伤的部位可能会有水泡,脱衣服时容易把表面的水泡皮带下来,而水泡皮对孩子来说,有一个保护作用,因此建议家长烫伤后不要为孩子脱去衣服。除了快速脱去衣物,在创面上涂抹酱油、醋、牙膏等行为,也是错误的处理方式,会对创面造成刺激,影响医生判断伤情。”
孩子被烫伤后,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第一时间离开致热源,然后用凉水持续冲洗创面至少30分钟。
医生提醒,孩子天性好动,家长一定要加强看护,家中装有开水、热汤的水壶、水杯、汤碗等,要放到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意外发生。
警惕“路怒症” 别让车辆带“情绪”
高温天持续,大家的情绪难免会受影响,但在开车出行时,可千万不能带着情绪上路。
近日,在南京江山大街隧道内,一辆私家车突然撞上了匝道口墙体,车辆损坏较为严重。而事故原因是驾驶员陈某带着妻子和一儿一女前往河西儿童医院,为其发烧的女儿就医,期间与妻子发生了口角,一气之下,分心疏忽导致车辆撞上了隧道墙体。引发事故后,夫妻二人依然争执不休,完全没有注意到潜在的交通安全风险。在交警教育提醒下,两人才意识到当时的行为十分危险。
开车时,除了驾驶人要保持稳定的情绪,车子也不能带着"情绪"上路。这些事项也要注意!
当水温超过100摄氏度时,应在阴凉处停车降温,让发动机怠速运转,并掀开发动机罩散热。当水箱开锅、发动机过热时,切勿将发动机熄火,也不可向发动机泼冷水,以防机体炸裂。
此外,高温天高速行驶车辆容易爆胎。上高速前,应检查轮胎磨损度,行驶时不可超速。正常路面35摄氏度时,高速路面会达到60摄氏度,不要急踩刹车急打方向等。如遇爆胎,应缓慢让车停滞应急车道,等待救援。
高温天,车辆自燃现象也时有发生,汽车自燃一般都会有先兆,比如冒黑烟、有焦糊味等。确认汽车起火后,驾乘人员应保持头脑清醒,将车停靠路边,准备灭火时,切记不可打开发动机盖,对准起火部位喷射灭火。
长时间运行空调会使车内空气变得浑浊,人会出现头晕等现象,如果车辆怠速时使用空调,发动机排出的一氧化碳气体容易输入车内,使车内氧气含量降低。所以车辆应避免长时间使用空调,适时开窗通风,保持车内空气新鲜。
我苏记者也特别提醒,带孩子乘坐私家车出行时,12岁以下、身高不足1.45米的孩子,乘车都要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家长要叮嘱孩子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另外,12岁以下的孩子不得坐在副驾驶。如果大人有事要离开,切忌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
溺水事故频发 江苏各地筑牢防溺水“安全堤”
进入暑假,游泳、戏水对孩子们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夏季也成为了儿童青少年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江苏各地纷纷采取措施,普及防溺水知识,投放救援设施,为暑假安全保驾护航。
“您已进入水域危险区,此处严禁任何人员下湖游泳,请立即返回……”在宿迁市骆马湖景区附近,一个小伙刚准备下水游泳,岸边不远处的红色警报灯就闪烁响起,并传来语音播报提醒声音,与此同时信息同步推送到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干预。我苏记者了解到,这套防溺水红外线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实现了对危险区域24小时动态捕捉跟踪全部溺水风险。
如果能及时发现相关安全风险,就可以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宿迁市湖滨新区公安和教育部门则联合发布通告,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市民发现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并教育制止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100元。随后,连云港市、徐州新沂市也相继宣布,建立类似奖励制度。
我苏记者提醒,暑期学生在家,家长一定要做好监护工作,如果孩子想和小伙伴去野外玩水,一定要及时当面阻止。如果在户外发现有人溺水,应大声呼救,同时拨打110报警并联系120急救人员。切记千万不要贸然直接跳下水或手拉手施救,避免造成连环溺水的悲剧。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周忱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汪乐萍 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零距离》记者/胡艳 我苏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