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宿迁市日前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稳岗力度,宿迁市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操作办法》(以下简称《操作办法》),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执行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
《操作办法》明确缓缴范围包括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涉及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铁路、民航、农业、电力、能源、自然资源、信息产业及基础设施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领域。
《操作办法》规定,凡是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签订施工合同或者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执行缓缴政策。但是,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当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的施工单位,不享受缓缴政策。
《操作办法》提出许多创新举措。在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方面,宿迁将依托宿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加强大数据比对,通过监控预警系统“一键确认”,让企业直接享受缓缴政策。目前,我市已筛选110余家符合条件企业,预计缓缴金额超过9000万元。在落实容错机制方面,《操作办法》规定,对缓缴政策执行之前拖欠农民工工资,但经责令改正已主动整改到位的企业,同等享受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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