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暑期来临,天气炎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为提高辖区内青少年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和自救能力,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宿迁市学校、志愿者等齐发力,让防溺水宣传深入人心,同时,在重点部位增设救援设备,还在全省首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网”,让广大青少年平安度夏。

织密防溺水“安全网”
为了让青少年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减少和避免安全伤害事故的发生,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开设“1+N”青少年暑期安全自护微课堂,面向全市家庭和青少年广泛开展防溺水、防疫情、防暴力、防灾害、防拐卖等“五防”教育,切实提高家长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让全市青少年度过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快乐的暑假。
为让青少年度过安全、健康、快乐的暑假,我市中小学校也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防溺水教育活动。泗洪县明德学校开展“暑期安全伴我行”教育系列活动,发放《暑期安全问题告家长书》,让家长和孩子们知晓暑期安全防范措施,预防暑期安全事故的发生。暑假期间,学校组织各班级学生收看线上安全视频及讲座,每天发送一个安全提醒小视频。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班主任每天一次电话或微信联系,每两周一次家访,进行暑期安全教育,并进一步指导他们的暑期生活。7月10日至11日,该校全体教师用两天时间走访了所有施教区共260个家庭,积极宣传暑期安全教育,真正将“防溺水、防欺凌、防暑、防汛、防中毒、防触电、守交规”的宣传落实到位。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开展家访活动,了解他们的暑期动态,并给予关心和指导。
暑期防溺水,“安全”不放假。宿迁志愿者纷纷行动起来,走进乡村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7月12日上午,宿迁市阳光志愿者协会在宿城区洋北街道文化站举办暑期防溺水安全宣讲活动,在宿迁市蓝天救援队的协助下共同为留守儿童们构建起一道防溺水的安全生命屏障,让溺水远离孩子,让溺水事件不再重演。志愿者向孩子们讲解,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最基本的自救互救的方法,提醒孩子们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强化安全意识。
宿城区黄河水上志愿救援协会是我市一支较为专业的救援团队,该协会有齐备的救援设施与丰富救援经验的志愿者。此外,该协会还申报了几项救援专利。该协会常年组织志愿者进乡村、进校园,宣传防溺水等安全知识。7月初,他们先后走进宿城区、宿豫区部分乡镇,进行暑期安全培训。在救援码头,每天还通过视频讲座、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防溺水宣传。

易发溺水地点增设救援设备
7月初,在市区几座京杭运河大桥附近,多出了几根救援杆。这是宿迁市芳草志愿者协会为当地群众义务准备的救援设备。该协会会长高方介绍,进入暑假,在河边散步游玩的人比较多,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在河边玩耍,还有些孩子独自在河边玩,如果出现孩子或大人落水等突发情况,附近群众便能够拿起救援杆及时开展施救。目前,该协会已在4座运河大桥两侧放置了救援杆16根。
早在一年前,市区京杭运河宿迁大桥与运河四号桥等桥面,就放置了救援箱,包括救生圈、救生衣与救援绳等救援设备。救援箱上还标注了两支宿迁救援队的电话号码,方便市民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报警求助。
流经市区的古黄河桥上,也放置了救生圈、救生绳。万一发现有人溺水,市民即可实行安全施救。
记者还了解到,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大力支持下,在市区京杭运河宿迁大桥、黄河一号桥与黄河二号桥上,均已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在宿城区黄河水上志愿救援协会值班码头,这几座桥面场景从不同角度显示在屏幕上,为提前预警快速救援提供了帮助。
全省首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为深入推进平安宿迁建设,全力筑牢“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安全防线,7月8日上午,2022年“守护湖滨 呵护生命”预防溺水事故全民大行动正式启动。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以防为主”工作理念,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在骆马湖沿线建立了防溺水智能预警系统,让“防溺水”24小时“不掉线”。同时,持续推进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化、专业化建设,成立一支组织完整、装备一流、反应快速的救援队伍,不断提升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7月6日,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和教育部门发布《关于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共同建立了全省首个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亡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化解未成年人溺水风险。
《通告》指出,发现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要及时拍照录像、电话举报并主动劝离。如发现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并教育制止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100元;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存在生命危险,能够正确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300元。
《通告》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提倡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进行施救。符合见义勇为情形的,按程序申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举报范围还包括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红外报警器、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举报线索和相关劝阻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现金奖励。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在15日内将奖金通过转账或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给第一举报人。此外,公安机关将会同教育部门对违反规定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教育,并通报其所在村居、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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