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城市大丰区高度重视高层次医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今年年初,该区独创性地推出了“丰医英才计划”。该计划预计通过3至5年时间,投入2.2亿元,用于补贴、奖励、科研资金等实实在在的政策。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名校优生等医学人才,新建一批重点专科(学科)名医工作室、基层特色科室等,推动全区医疗卫生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丰医英才计划”自今年年初实施以来,大丰区已成功招引了一批高层次人才及名校优生。
近日,大丰人民医院引进的儿科副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张洋,正在儿科病房里查房。她的“助阵”,进一步提高了儿科新生儿及儿童的各种危急重症的救治水平。

记者问张洋为何选择大丰,她说在浏览医学网站时看到盐城市大丰区的“丰医英才计划”,可以看出政府、医院对人才的重视,大丰人民医院对于临床、科研的投入是比较大的,医院的医师水平整体较高,这样的环境和条件能够使她积累更丰富的临床及科研经验。

张洋于2007年毕业于佳木斯大学临床医学院,毕业后一直从事儿科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对于小儿内科的疑难病及危重症的诊治有较深的造诣,2018年赴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进修学习。个人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参与省级、校级课题各1项。曾获“2019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三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一等奖”、“2019年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新技术应用二等奖”、“2020年度全国优质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个人出版发行《儿科与新生儿科常见危重症的诊断及治疗》一书,参与编著《食品营养与临床营养》、《临床儿科常见病诊疗摘要》,发表SCI一篇、国家级论文近二十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

下面,让我们具体了解一下“丰医英才计划”吧~
一、高层次人才
【适用对象】
第一类:省杰出医学人才、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省级创新团队带头人;
第二类:现任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以上委员和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第三类:现任三甲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人才;
第四类:盐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盐城市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
第五类:现任市级专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以上委员和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奖励措施】
①经评审认定为盐城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高层次人才,按《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盐发【2021】10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生活补贴、子女入学服务、安排配偶就业等待遇。未经评审,符合条件,积极申报,待认定为盐城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后落实相关待遇。
②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5年,年薪包括五险一金,如引进人才入编,则按年薪标准予以考核补差),其中,高层次人才适用对象第一、二类年薪100万,第三、四、五类年薪60万,经考核后发放。有科研项目的,提供科研资金,配置相应实验条件,其中,高层次人才适用对象第一、第二类提供200万科研资金,第三、第四、五类提供100万科研资金。如未购房,提供免费住宿或安排入住人才公寓;购房按照黄海明珠人才政策提供购房补贴。原则上聘为相应科室主任,暂无相应职务岗位聘任为该学科学术带头人,单位协助组建工作团队。
③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柔性引进合作协议(原则上聘期不低于5年,每月到引进单位工作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2个工作日),其中,高层次人才适用对象第一、二类,给予20万元/年的人才补助,高层次人才适用对象第三、四、五类给予15万元/年的人才补助。
二、高学历人才
【适用对象】
第一类:取得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第二类:取得全国重点高校、世界前200强高校和医药类知名高校(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的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
第三类:取得其它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医学类硕士学历(学位)。
【奖励措施】
①对引进的高学历人才适用对象第一、二、三类人员,3年内分别给予 3000 元/月、2000 元/月、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租房、购房、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非盐城籍的,5年内给予 2000 元/年探亲交通补贴。
②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5年,年薪包括五险一金,如引进人才入编,则按年薪标准予以考核补差),其中,高学历人才适用对象第一、二、三类年薪分别为50万、25万、20万,经考核后发放。
③有科研项目的,提供科研资金,其中,高学历人才适用对象第一、二、三类分别提供科研资金50万、30万、20万。
三、名校优生及紧缺专业人才(本科)
【适用对象】
第一类:取得全国重点高校、世界前200强高校和医药类知名高校(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第二类:取得其它普通高校的紧缺专业(指急诊、重症医学、儿科、康复医学、麻醉学、病理诊断、精神卫生、烧伤整形)本科学历(学位)。
【奖励措施】
①对引进的相关高校全日制的本科生,3年内给予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租房、购房、配偶就业等配套服务。非盐城籍的,5年内给予 2000元/年探亲交通补贴。
②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5年,年薪包括五险一金,如引进人才入编,则按年薪标准予以考核补差),其中,名校优生及紧缺专业本科人才适用对象第一、二类,年薪为18万,经考核后发放。
“丰医人才计划”在招引外来人才的同时,还积极协助本土医学人才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鼓励在职人才定向提升学历,符合要求的也可享受相应待遇,让本土人才有盼头、有机会、有通道,心定得下来,看得到希望,赢得了未来。
一、在职培养高层次人才
【适用对象】
第一类:新入选省杰出医学人才、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省级创新团队带头人;
第二类:新入选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以上委员和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第三类:新入选盐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盐城市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
第四类:新入选市级专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以上委员和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奖励措施】
①经评审认定为盐城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按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政策落实相关待遇。未经评审,符合条件,积极申报,待认定为盐城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后落实相关待遇。
②薪酬工资、科研、职务参照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落实待遇。
二、在职培养高学历人才
【适用对象】
第一类:在职定向培养的博士学历(学位);
第二类:取得全国重点高校、世界前200强高校和医药类知名高校(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的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
第三类:在职定向培养的其它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
【鼓励措施】
①定向培养期间保留事业编制、原有工资待遇。
②毕业后薪酬工资、科研、职务参照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落实待遇。
③承担全部学费、交通费(仅限在读期间大丰到在读学校所在地,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住宿费(宾馆住宿费仅限在读期间在读学校所在地,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学校宿舍费用全额报销)。
三、在职人员学习提升
各单位应当根据人才队伍现状,定期选派医务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修学习,绩效工资按在职发放,定额补贴交通费(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学历(限本科及以下),对获得更高学历的,给予一定奖励。
四、建设一流学科
1、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除按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盐城市省级以上重点专科考核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修订版)>的通知》(盐卫医政【2021】24号)文件精神落实奖励政策外,区配套奖励20万元/个。
2、建成盐城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的,奖励基数分别为30万元/个;建成基层医疗机构省级特色科室、市级特色科室的,奖励基础分别为10万元/个和3万元/个。奖励资金原则上30%用于科室内人员绩效考核分配,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70%用于科室医、教、研等相关费用支出。
3、新确认的各级重点专科(学科)、特色科室按照奖励标准给予足额奖励。各级重点专科(学科)、特色科室通过复评后按照相应奖励标准的70%进行奖励。
4、建成盐城市级名医工作室的,按盐城市“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政策落实奖励政策。
(来源:大丰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徐金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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