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讯(记者 马祚波)针对近期出现的“先精装后卖房”合同纠纷以及法院判决结果,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7月1日发布风险提示,中介机构和卖方应谨慎与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合作与签约。
在这份《关于南京市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活动的风险提示》中提到,近期,南京市人民法院对多起涉及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司法判决,媒体也对“先精装后卖房”纠纷案件有所报道。从案情看,人民法院对经纪机构、房屋产权人(卖方)、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签订的三方合同进行了违约责任审查,不排除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判决合同可以无责任解除。
特此提醒:经纪机构、房屋产权人(卖方)、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签订的三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潜在交易风险,请房地产经纪机构谨慎与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开展业务合作,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请房屋产权人(卖方)谨慎与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签约,避免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和经济损失。
记者了解到,近期南京二手房市场出现了不少老旧住宅的精装修“翻新房”房源,有市民在出售自己位于主城某老小区的房屋时,有人“愿全款收房”,但又要求签下补充协议,约定“先精装后卖房”以提升卖相,还提出卖出后由实际买家直接付款,结果引发矛盾并诉至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近日审理的一起“先精装后卖房”案件中,最终判决卖房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这种交易模式已引发了不少纠纷,法院建议卖房人谨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