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府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要求,宿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在小额贷款行业试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通知》(宿金监发〔2022〕28号),进一步推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地见效。
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年度监管评级结果为依据,从公司治理、发展导向、风险暴露和违法违规情况等四个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动态信用评价,根据评级结果,将小额贷款公司分为A、B、C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评级结果较好的机构相应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评级结果较差的机构提高现场检查频次,同时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及时防控风险。
近年来,宿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行政审批、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全面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设立信用信息核查环节,将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中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在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行业先期试行信用+监管模式,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并逐步向其他类别地方金融组织探索延伸,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地方金融组织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地方金融组织信用+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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