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扩大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
为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江苏此前已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此次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文化艺术业在内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李泽灏 张正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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