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法律武器,依法严惩唐山打人案施暴者|荔枝时评

2022年06月13日 14:52:30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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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金泽刚

  (作者金泽刚,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同济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6月10日凌晨发生在唐山某烧烤店的施暴还在持续发酵。6月12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9名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据媒体报道,涉案人员中5人有前科,前科多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其中2016年至2017年,沈某俊多次聚众赌博,2018年因涉嫌赌博罪被提起公诉。涉案人员马某齐、陈某亮曾因开设赌场罪获刑。

  案件发生以后,从媒体到网友都极度愤慨,纷纷要求查明真相,依法严惩施暴者。司法机关将如何判罚备受关注

  事发现场监控显示,一男子酒后搭讪被拒遂纠集同伙恣意挑衅进而殴打被害人及其同伴,多名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这种无视法律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毫无疑问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此次施暴行为完全符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特征。这一认定应该是处理本案的基础

  从媒体报道看涉案人员中还有人存在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前科如果有人符合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可根据寻衅滋事的次数、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当然,必须说明的是即使有其他犯罪前科只要已做了判决除非经过再审改判,否则只能作为现在判决时从重处罚的情节而不能再来处理一次

  与此同时,根据网传视频,有一位被害女孩躺在医院病床上伤痕累累,惨不忍睹,令人痛心。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故意伤害需要根据被害人的伤势鉴定结果分别处理

  此案来看,应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由于施暴行为发生在一个案件中,且针对同一被害对象在法理上这属于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应当择一重罪进行处罚。而如何衡量哪个罪重则需要比较可能处罚的结果如果伤势较重的女孩最后被鉴定为轻伤那就可以选择寻衅滋事罪从重处罚最高是五年有期徒刑如果被害人的受伤程度达到重伤程度甚至严重残疾那就可以选择适用故意伤害罪处罚就可能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甚至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有人提出为了对被告人实施重罚可以选择聚众斗殴罪适用此罪可以达到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但本案的施暴人明显是临时行凶施暴者一开始并非相约来一起打人的所以不能为了重罚而牵强适用罪名

  几天来,网络上重罚施暴者的声音不绝于耳但重罚也得依法从网传视频结合媒体报道来看主要施暴者一开始是否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能否先已构成了强制猥亵罪还值得讨论涉案人员是否属于黑恶势力也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还需侦查机关进一步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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