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顾客并提高销量,现今,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往往会搭送一些赠品,让顾客倍感超值。但是,如果收到的赠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掉入不良商家的“赠品陷阱”,你会如何处理呢?
记者今天(6月11日)从张家港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近日,张家港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市区某羊奶粉店聚集老年人听讲座,免费发放鸡蛋、大米、健步鞋等物,诱骗老年人购买高价保健品。
接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店小小的房间里坐有十多位老人,几位“工作人员”正在向老年人进行宣传活动。执法人员疏散了人群,要求商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得随意聚众宣传。同时,房间内柜子上堆放的上百双中老年安全健步鞋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经执法人员清点,现场一共有155双中老年安全健步鞋,而这些中老年安全健步鞋的外包装上均未见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信息。
执法人员对“问题”中老年健步鞋进行了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执法人员发现,除了“问题”中老年安全健步鞋外,现场还有成箱的鸡蛋、大米等。经调查询问,这些物品实际上大多都是赠品,而组织者真正在宣传销售的,是“凯美多”系列的羊奶粉,包括凯美多全脂羊奶粉、凯美多女士配方羊奶粉、凯美多益生元配方羊奶粉等,这些羊奶粉售价高达298元/盒。
赠品≠假冒伪劣商品,涉假可要求赔偿。“我是冲着赠送健步鞋,过来听讲座的,听到羊奶粉好处这么多,心动想要买了回去试试。”现场的一位老人告诉执法人员,当告知其健步鞋的外包装上无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信息,极有可能是假冒伪劣商品时,老人则称,这个反正是赠送的,自己穿穿无所谓。但也有一些老人得知健步鞋有问题隐患后,纷纷找商家退货。
赠品有假,消费者可以就赠品要求赔偿吗? 2020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奖品或者赠品”,并明确了相应罚则。
那么,应该如何对待“赠品”呢?请记住以下三点:1、赠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绝不能因为“不要钱”就用假冒伪劣来“滥竽充数”。2、赠品也是交易合同的内容,与合同中其他商品的性质、要求一样,商家应当按约交付,并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售后服务。3、如果赠品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消费者还可以主张商家承担赔偿责任,商家没有任何理由不承担责任。
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因为贪图不值钱的小赠品小礼物而坠入不法分子的圈套中,实在是得不偿失。广大消费者要以平常心对待商家的各种促销行为,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形式的“免费赠送产品”“免费使用”活动,不要为获得所谓的“赠品”而盲目购买,以免因“小”失“大”。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