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召开以“不负青山不负湖”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五年工作情况。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徐铁法院自2017年1月1日集中管辖徐州地区环境资源案件以来,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65件,判处刑罚1439人。严格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适用标准,审理中对186名被告人由取保候审变更为依法逮捕,慎重适用非监禁刑。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对120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没收违法所得1056万元的同时,判处罚金6170万元,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高昂代价。
徐州市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发案量近两年明显减少,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犯罪逐年递减、基本杜绝。对涉大气、水、土壤污染行政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判机制,共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219件,依法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息诉服判工作成效显著,五年来实现环境资源行政案件“零信访”。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职能,审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行使。
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件,还老百姓蓝天、碧水、净土。严格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8件,收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30万元,判令被告补植树木5万余株,放流鱼苗160余万尾。依法惩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依法审理非法买卖海龟、蟒蛇、象牙等濒危物种相关案件,加强对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司法保护。

五年来,立足审判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徐州市生态环境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一直是徐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首要目标和任务。通过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有效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
通过贯彻“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当庭宣判、现场普法、延伸教育”20字工作方针,向社会传递生态文明法治信号,确保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实现“两山理念”深入人心,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努力把建设美丽徐州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作为江苏省9个集中管辖法院之一,徐铁法院不断总结环境资源审判“徐州经验”,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徐州模式”,助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徐州品牌”。
(来源:江苏广电徐州中心站/季栋 编辑/张泉泉)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