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对儿童友好的消费市场环境,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日,江苏省消保委结合既往投诉情况及儿童消费特点,结合典型案例梳理存在问题并发布消费提示。
网游充值存漏洞 应避免未成年人使用大人手机充值娱乐
今年2月,张先生反映其孩子使用大人手机并下载了某款游戏。游戏在注册使用过程中,孩子利用手机绑定的资料,直接使用家长信息注册游戏账号,且游戏方也没有进行二次身份实名认证,导致孩子通过成人身份认证,并利用平时家长买菜购物时输入密码的机会拿到密码,并进行充值。在此期间,连续多次充值,累计金额7936元,张先生认为游戏平台及游戏提供方实名认证存在漏洞,应当退回全部充值金额。
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刻和平台联系,经调查确认,该帐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确为成年人,每一笔充值都需要主动操作并输入密码。综合消费者提供相关时间段未成年人可能使用手机的相关证据,省消保委宣贯了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企业应当尽到审核义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责任,从关怀的角度,经与游戏方协商,为消费者办理退款5555元。
超市游乐设施需符合安全标准 孩子玩耍时需要关注儿童安全
2021年12月,市民陈女士带着2岁孙子在楼下超市玩具区所提供的免费娱乐滑滑梯玩耍时,孩子突然摔倒在地,后经医院诊断显示关节骨折错位,经过三个月治疗,孩子最终完全康复,期间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花费近万元。2022年3月,病情稳定后,孩子母亲张女士带着孩子前往省消保委投诉超市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也未尽到提醒义务,并要求赔偿。
接诉后,省消保委开展调查,由于事发时间为3个月前,超市已经无法调查监控,还原完整过程,后经消费者提供相关现场邻居证言、派出所报警记录、询问超市相关工作人员,判断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标明适龄范围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看管。超市在设置未成年人玩耍区域时,相关设施需要符合安全标准,同时现场应当有显著提示。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赔偿,同时长辈作为孩子看护人,在孩子玩耍时也需要关注孩子安全。综合分析双方责任义务及张女士提供的治疗费用相关单据,最终经调解,超市方赔偿消费者4200元。
购买礼物时关注质量 网购无理由退货制度应落实
2022年5月,消费者王女士反映,称其在某平台为孩子购买一款儿童智能手表,价值699元,邮寄到家后拆开外包装并开机,但并未激活,发现手表外观功能与期待有差距,遂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以商品拆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诉后,联系电商平台,向其阐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其中关于退货商品完好是指商品外观、功能等完好,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本案中,消费者尚未激活产品,商家以包装拆封为由,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货退款,消费者表示满意。
家长朋友们在给孩子购买节日礼物时,要讲究安全注意质量,从正规商店购买。
省消保委提醒
家长在带孩子欢度假日时,要落实家庭看护责任,给孩子使用手机、平板等设备建议开启未成年人模式,将支付手段升级为指纹或人脸识别,定期检查支付账单信息。同时,加强对孩子教育指导,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消费观,游戏观,避免孩子沉迷游戏直播等虚拟娱乐。
外出游玩综合孩子年龄性别、性格爱好、身体情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娱乐场所,了解相关安全事项,观察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家长在孩子玩耍时也多注意孩子情况,听从工作人员指导,及时制止危险行为,让出行开开心心也平平安安。
就餐注意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同时注意不要让孩子暴饮暴食,儿童在食用颗粒状、冻状、鱼类和黏性较大的食品时,家长应在旁边指导,以免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