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去年惩处罪犯1600人重刑率21.68%

2022年05月31日 14:31:51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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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向社会通报2021年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情况。2021年,江苏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1386件,惩处罪犯1600人,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率为21.68%,远高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04件,判处未成年罪犯1180人,同比下降14%全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零容忍态度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数量增加,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偶有发生。江苏法院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对于杀害、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当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决不姑息。

  在审结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楼某某系某学校教师,2019年至2021年期间,楼某某利用其班上学生张某(男,时年13岁)、丁某某(男,时年14岁)、李某(男,时年15岁)、刘某某(男,时年13岁)长期在其家中补课的便利,在明知四名学生均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多次违背四人意愿强行实施猥亵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楼某某多次猥亵两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楼某某强制猥亵两名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为还构成强制猥亵罪。楼某某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长期、多次实施猥亵行为,应认定为情节恶劣,依法对两罪均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法院对被告人楼某某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为了多层面、多维度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法院在该案审结后向教育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开展专项排查和专题教育,完善防范机制。针对该案中部分被害人曾告知家长自己被猥亵、家长却不以为意的情况,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依法向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聘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就如何提高家长的保护意识、避免儿童再受侵害,如何帮助儿童恢复身心健康等内容进行针对性指导。

  惩治校园欺凌 教育挽救涉案未成年人

  针对校园欺凌等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江苏各地法院主动参与源头治理、联动治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少年审判全过程,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贯彻落实寓教于审、社会调查、封存犯罪记录等少年刑事审判特色制度,尽最大努力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对被告人、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双向保护,妥善把握入罪条件和从宽幅度,力求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时年19岁的刘某某(校外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某中专学校物色、培植一名学生充当“大哥”,自己则在幕后利用该学生从事收取“保护费”、拉人打架等活动。202138日,刘某某教唆、怂恿任某(时年15岁)、王某某(时年16岁)、李某(时年16岁)、陈某某(时年17岁)、马某某(时年17岁)等5名未成年人,通过翻墙、套用学生证件等方式,进入某中专学校男生宿舍楼,向学生介绍马某某为学校“大哥”,并采取踹门、言语恐吓、踢踹等手段,强行向50余名学生收取“保护费”共计4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刘某某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依法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刘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是自首,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对其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实刑)。

  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依法惩处,表明了司法机关从严打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鲜明立场。该案中,几名未成年人既是施害人,又是被利用者,由于“朋友圈”不纯净,盲目冲动而触犯法律,需要教育挽救,法院在惩处刘某某的同时,也对几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矫治教育。此外,为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法院还邀请学校教师及安保人员、学生代表旁听庭审,发挥鲜活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上好法治“公开课”。

  全面、特殊、优先保护 合力救助案涉未成年人

  2021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22154件,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71件。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形的,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护。20219月省法院下发的《关于落实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将救助范围从未成年当事人拓宽至所有案涉未成年人,并将救助模式从传统的司法救助扩充为司法+ N”的联合救助,联合民政、教育、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对案涉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救助关怀,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2021年,全省法院联合民政等部门合力救助困境儿童83人。

  此外,省法院聚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于2021年底建立江苏省少年审判心理咨询专家参考名录,各级法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工作。其中镇江中院与专业医院签署青少年心理健康基地共建协议,合作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活动,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青少年心理和行为异常等情况,及时给予心理辅导和引导;宿迁宿豫法院与区心理协会签约开展“心理赋能”项目,对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心理疏导、观护帮教等工作,有效帮助案涉未成年人修复心理创伤,树立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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