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供水公司与某老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因水费问题诉讼至相城人民法院。案件被受理后,分流至相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
经人民调解员了解,此前,供水公司曾因操作不当,导致小区漏水3次,且供水公司在为小区内171户住户更换分水表时未对用水数据进行记录,导致这些户主21天内的用水记录无法获知。物业服务公司认为,供水公司将以上产生的水费均记录在总表水费中并不合理,拒绝交纳全部水费。对此,供水公司也认同,但水费只有总表,以上费用如何扣除,他们无法计算。
针对这两笔争议费用,人民调解员根据破裂的管道直径和一般管道流速,计算出了破裂时浪费的水量和由此产生的水费,并根据住户每月用水的平均值,作为21天171户的用水依据。对此,供水公司与物业服务公司均表示认可,双方也通过人民调解员的分析和调解达成了和解协议。
今年来,相城区司法局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深化“诉调”对接工作,驻法院调解工作室抗疫、业务两不误,共成功化解纠纷331件,同比上涨57.62%。(相城区融媒体中心 张新培 通讯员 章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