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腾房 常州天宁法院发出全市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2022年05月26日 20:05:2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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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5月26日),记者获悉,近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在该份预告书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腾空其名下不动产,并将钥匙移交执行法官,一起陷入僵局的执行“骨头案”,进入变现快车道。

  2012年8月1日,被执行人张某向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共计29万元。经多次催要,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将张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共结欠申请执行人29万元,张某承诺于2021年11月份起每月归还申请执行人1万元,直至还清为止。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未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任何款项,申请执行人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张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拟对其名下不动产进行处置。张某在法院接受询问时承诺,于2022年4月10日前主动腾空其名下的不动产,并将该不动产钥匙交付法院。法院于2022年3月30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不动产。

  鉴于疫情原因,法院于2022年5月初至上述不动产处张贴了腾空公告,要求张某于10日内腾空上述不动产,但执行法官在到期日再次前往该不动产进行调查时,发现张某并未在限定期限内腾空该不动产。经询问,张某承认私自撕毁腾空公告,并以各种理由拖延腾空事宜,严重影响了执行进程。

  针对上述情况,合议庭研判认为,法院已经做出生效拍卖裁定,张某在承诺和腾空公告限定的期限内拒不腾空涉案不动产,严重阻碍法院执行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是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合议庭决定再给予其一次纠正的机会,决定向张某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告知在限定期限内不腾空上述不动产的行为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告知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份《涉嫌犯罪预告书》既是一份严肃的警告,也是一份善意的提醒!很快,这份预告书起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两天后,被执行人张某便主动来法院承认错误,书面承诺按时腾空不动产并出具悔过书。现上述不动产已腾空,经询价后已顺利上拍。

  天宁法院通过向被执行人发出《涉嫌犯罪预告书》,以预警震慑的方式,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利的实现。同时,鉴于被执行人能够主动悔过及时腾空,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引导和疏导端用力,通过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将惩治失信行为与树立诚信意识并行推进,充分体现更高水平的执行工作价值理念。

  近年来,为破解执行案件中“房屋腾空难”“交付难”等难题,天宁法院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出预罚款、预拘留、涉嫌拒执犯罪预告等措施,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利的实现,进一步推动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局面。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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