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4月26日,姜堰、靖江发布最新通告,全文如下:
刚刚,姜堰发布关于有序恢复相关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关于有序恢复相关场所
经营活动的通告
为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序恢复相关场所经营活动通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部分场所。前期暂停营业的公共文化、体育、旅游以及KTV、歌舞厅、浴室、足疗店、美容按摩、游戏厅、网吧、健身房、棋牌室、麻将馆、影剧院、室内游泳馆等场所,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托管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验收审核同意,可以有序恢复营业。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二、恢复有关诊疗服务。门诊部、诊所(含备案诊所)、护理站(中心)、医务室、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经区卫健委审核同意,可以有序恢复诊疗服务。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大型餐饮、展会、庆典、培训、会议等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须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所属镇街报备。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倡导文明祭扫。室外公墓现场祭扫实行提前预约、分时限流。
相关工作要求
1、各恢复经营场所执行人员限流,实时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2、按规定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并做好场所消毒、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等工作;
3、必须申领本单位场所码,并张贴于醒目位置,设置验码专员严格督促落实测温、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
4、所有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个人防护要求,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5、各公共场所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凡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采取关停等措施。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广大市民进入各类经营场所时,须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保持社交距离,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区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管控措施。
泰州市姜堰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今天凌晨,“靖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落实企业货物运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告(第18号)。
关于落实企业货物运输
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告
(第18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货物运输闭环管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货运保畅工作,现将企业货物运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通告如下:
1.提前申领“通行码”。企业应当在货车运输前一日,向驻厂员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资料,申领“货泰通”通行码。无码不运输。
2.准确提供驾乘人员信息。企业用车前,应先查询本地货车驾乘人员驾乘码,不得使用无驾乘码的本地货车驾乘人员。指导驾乘人员如实提供最新时间节点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严格核实驾乘人员身份证信息,谨防瞒报、谎报。对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进行专题报告。
3.督促车辆配合安装定位设备。企业使用本地货车的,车辆应安装定位设备;使用外地货车的,企业应告知驾乘人员在进入靖江道口时,配合安装临时定位设备,离靖时配合拆除。
4.如实填报并动态掌握车辆行程。特别是要提前掌握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等必要信息,规范提供通行码相关申报材料。随时了解车辆运输动态,对擅自调整行程的要第一时间报告。
5.规范开展货物装卸。企业应设置独立装卸区域和专用卫生间,提前准备并严格落实货车进场消杀、装卸货物、驾乘人员短暂下车等关键环节管理措施,规范装卸流程,确保企业员工与驾乘人员“零接触”。
6.强化装卸人员专班管理。企业应加强装卸人员日常管理和健康监测,固定地点集中休息。
7.积极配合闭环管理。企业应督促本地驾乘人员及时到集中休息场所或中转站接受集中管理,不擅自回居住社区、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对黄色通行码的车辆,配合做好回程护送至道口,确保闭环到位。
如出现以下情况,将对企业货物运输实行“熔断”机制,暂停一定时间内通行码申领资格:
一是使用没有驾乘码的本地驾乘人员从事货物运输的;
二是使用没有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本地车辆的;
三是不严格查验驾乘人员健康码,未及时报告非绿码驾乘人员的;
四是不如实申报行程,特别是不如实申报往返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的;
五是货物装卸不规范,造成较大风险隐患的;
六是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的其他情形。
靖江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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