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不让姐姐们探望老母亲 法院判决协助探望

2022年04月19日 19:51:4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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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有几个亲姐妹因存在利益冲突,导致与母亲同居的女儿利用优势条件,阻止其他女儿来探望老人。一家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对簿公堂。今天(4月19日),记者从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么一起案件。

  吴一、吴二、吴三、吴四(化名,以下简称原告四姐妹)与吴五都是刘大妈的女儿。刘大妈虽然年事已高,但精神、身体状态还算不错。近年来,她一直跟随吴五生活。

  刘大妈的这几个女儿因赡养、财产处置等问题一直存在纠纷,冲突不断。从2020年10月起,原告四姐妹多次报警要求探望母亲,可吴五总是以刘大妈不愿见她们为由,将几位姐姐拒之门外。矛盾无法解决,原告四姐妹干脆将吴五告上法庭,要求她立即停止妨碍探望的行为,保障原告四姐妹探望母亲、履行赡养义务。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为确认刘大妈的真实意愿,将她单独约到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询问。刘大妈表示,吴五对自己照顾得很好,另外几个女儿却经常吵吵闹闹。刘大妈担心原告四姐妹是为了财产,并不是真心想要探望自己,所以对探望权有所顾虑。

  法院认为,成年子女要求探望父母,是履行赡养义务的表现,符合社会人伦常情和公序良俗。另外,探望权的本质是一种亲权,是基于血亲或拟制血亲关系而派生出的自然权利,具有身份关系之专属性。但是法院还认为,成年子女探望父母的目的是使老人从中获得亲情和温暖,应当以有利于老人的最佳利益为原则。

  目前,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在征得刘大妈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判决原告四姐妹可以探望母亲,但具体时间与方式由她们与母亲协商确定,吴五应给予协助。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雨法轩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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