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张瑾
近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适用范围、主管部门、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处罚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说明。该规定7月1日起实施,河南省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否则将处罚款。
纵观全文,该《规定》全文只有9条、1121字,篇幅短小,言简意赅,却包含满满的“干货”,尽显坚定执行的魄力。在立法形式上化繁为简、短小精悍,在内容上具体明确、操作性强,该《规定》“切口”虽小,却对督促餐饮行业规范操作,防止“病从口出”具有很强的引导意义。
规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才能上岗操作,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也是餐饮行业落实健康卫生要求的必要举措。此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餐饮服务人员佩戴口罩并没有进行硬性约束。在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的当下,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进行专项立法,是响应环境之变、呼应民众诉求的“及时雨”。该《规定》划定了要求戴口罩的人员范围,除了一线餐饮从业者,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同样需要“戴口罩”。此外,对佩戴口罩的清洁情况、损坏后的措施也有细化。如此“小切口”推进立法,诚意满满,将积极助推餐饮行业规范化、健康化运营。
引领餐饮健康文明风尚,需要法律支撑。有法可依,才会引导公民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口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对未尽到管理责任,累计处罚其从业人员三人次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该《规定》以立法形式明确餐饮从业者戴口罩的要求,并制定了详尽的处罚措施,为营造健康安全的餐饮环境上了一道“安心锁”。
河南将餐饮服务戴口罩“入法”,是一次积极的尝试。由点及面,这种尝试应该走出“中原”,在全国餐饮服务行业形成燎原之势。良法贵在落实。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健康要求,加强佩戴口罩的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使戴口罩成为餐饮服务行业的自觉行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社会监督也要发挥纠正功效,促使经营者落实“戴口罩”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餐饮文明健康制度,才能依法为餐饮消费安全保驾护航。(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