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春江水暖,不少商家打出“江鲜”的噱头。长江都禁捕了,哪来的江鲜呢?
4月7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来到当地一家饭店,将处罚决定书交到店主手中。原来,月初执法人员通过网络监控发现,该店在外卖平台推出了一款名为“咸菜江杂鱼”的菜品。2020年长江就全面禁捕,商家哪来的“江杂鱼”?执法人员上门调查,店家解释到说是广告公司做的菜单,他们没有认真去审查。
老板强调,很清楚不能采购、加工江鲜,并出示了进货凭证。执法人员调查确认,货源是养殖水产,并非野生江鲜。尽管如此,饭店依然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城南分局执法人员陈伟说:“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款500元。”
今年4月以来,扬州市已查处“虚假宣传”案例3起,并将继续对“江鲜”相关案例保持高压态势、净化市场。
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军民说:“严查市场内的销售行为,对餐饮单位、经营户不售不卖江鲜从源头制止。”
(姜超 程芸 扬州台 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