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政府办发布《泰州市进一步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若干政策措施》,推出“服务业22条”,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其中对泰州市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减免3个月租金;国有房屋所在市(区)2022年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可减免6个月租金。与此同时,还倡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202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服务业6条’,对保持服务业稳定增长发挥了一定作用。‘服务业22条’则是我市在及时开展‘服务业6条’实施情况评估基础上,延续和加强了部分有效措施,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市发改委主任丁志强介绍,“服务业22条”特点鲜明,“干货”更多,共分为5个部分,包括全面落实财税扶持、不断强化金融扶持、持续加大清费减负、突出重点行业纾困、优化提升服务保障等。
降税费减租金,引入金融活水
在疫情影响下,服务业面临多重考验。“服务业22条”着眼于我市服务业实际情况,首先提出14条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提供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租金减免等帮助。
在财税扶持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继续实施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在各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的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
在金融领域,我市将用好用足再贷款额度、再贴现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服务业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鼓励国有企业支持服务业企业实行应收账款票据化,引导金融机构设立更多面向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贷款产品,督促金融机构落实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政策要求等。
除减免租金外,我市还将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鼓励电信运营企业积极设计并推广适合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产品和应用,现阶段对旅游、文化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3个月的云视讯、移动办公、云主机、云财税等服务。
突出重点行业,全力纾困解难
疫情之下,我市餐饮、旅游、客货运输等行业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和影响。为此,“服务业22条”针对这些重点行业,专门列出了5条政策措施,全力帮助这些重点行业纾困解难。
“服务业22条”明确,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餐饮商户延长营业时间,完善夜间交通线路,经公安、城管等部门评估后,具备条件的适当放开夜间非高峰期临时占道停车。
在旅游领域,我市将继续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鼓励旅游星级酒店、A级景区、民宿、旅行社、文旅企业等开展各种线上促销活动,顺延旅游年卡有效使用期限。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产业集聚区、特色(风情)小镇、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
在客货运输行业,我市将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延续实施“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对进出南京港、连云港港、太仓港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及中欧班列集装箱主要装车点和集货点的运输车辆,继续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收费站全免车辆通行费。
“服务业22条”还明确,我市将加大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推进力度。在充分尊重企业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推动建筑等领域保证金保函全覆盖。创新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缴纳保证金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保障,我市将推行电水气网业务联合办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等。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行为,不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对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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