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江苏研究基地发布第三批江苏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案例。镇江中院审理的问题作坊被曝光屡教不改反告媒体案等十个案例入选。法院认为这些案例弘扬了社会正气,树立时代新风,引导向好、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问题作坊反告媒体 法院“撑腰”弘扬正气
朱某经营的某熟菜作坊于2018年因卫生问题被江苏电视台曝光,后被相关部门取缔,两年后易地重开,成立某卤菜厂。卤菜厂又因卫生问题被举报并受到行政处罚。江苏电视台在报道该事实时插播了2018年在该熟菜作坊拍摄的视频,且标注了时间“2018年”。卤菜厂以江苏电视台混淆事实侵犯其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撤回报道、赔礼道歉并赔偿其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江苏电视台有责任报道食品卫生问题、揭露食品安全隐患,插播2018年该作坊违规经营的视频是为了讲述新闻事实前因后果,并倡导监管机制常态化,既未混淆事实、误导观众,也未恶意贬损和侮辱诽谤,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卤菜厂的诉讼请求。
同时法院认为该案具有弘扬正气的典型意义。“舌尖上的安全”不容侵犯,食品生产企业应合法经营并自觉接受媒体监督。该案中的卤菜厂本应正确对待媒体曝光,知耻而后勇,补齐短板、纠正错误,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媒体揭露不良商户,弘扬正气,有助于共筑食品安全防线,引导商户做良心企业,承社会之责。也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媒体“撑了腰”,让更多的媒体敢于、勇于、乐于行使媒体的监督权,和司法一起让藏身阴暗角落的“恶”无所遁形。
丧偶老人被赶出唯一住所 “黄昏恋”亟需理解与包容
张奶奶2006年与老伴再婚后,搬进了老伴家并对他悉心照顾。老伴于2014年去世,生前立下遗嘱房子由孙子小李继承,但张奶奶可以在此终老。后小李要求张奶奶搬出房屋,并将该房屋卖给小陈并且办理过户,小陈以善意第三人身份诉至法院,要求张奶奶搬离并主张房屋使用费。
法院审理认为,在不能证明张奶奶另有居所或者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的情形下,小陈无权要求张奶奶迁出房屋,小陈的损失可依据合同向小李主张违约责任,依法判决驳回小陈的诉讼请求。
“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随着我国进入老年社会,鳏寡老人的“黄昏恋”需要家庭及社会的包容、理解与支持。张奶奶与再婚老伴相伴并依据老伴的遗愿居住在此唯一居所中,实现了老有所居。孙子小李却无视爷爷遗愿,驱赶并状告张奶奶无果后变卖房屋给他人,违背了孝亲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本案有助于在社会上形成关心、爱护老人的良好道德风尚。
骨灰遗失无处寄哀思 墓地管理人赔偿损失
2011年小李四人在王某经营管理的公墓购买墓地存放母亲的骨灰盒,并每年支付管理费。2014年王某发现小李母亲的骨灰盒被盗,向派出所报案后未有结果,于是重新将墓地水泥盖归位,隐瞒了空墓的事实。直至2020年公墓面临搬迁,王某才告知小李骨灰盒被盗之事。因协商未果,小李兄妹四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法院认为,该案警示公墓经营人员应诚实守信,竭尽所能守护好他人的精神“纪念地”。
记者/双龙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