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丁恒情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凝聚多方力量、开拓专业领域、做好网上服务,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全国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90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已经形成。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在。近年来,人民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万个,人民调解员316万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7万余人,“十三五”时期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482万余件。事实证明,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
民以安为乐,国以安为兴。矛盾纠纷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关涉群众切身利益,更关乎社会和谐稳定。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形成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比如,浙江诸暨枫桥镇抓源头、抓苗头、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安徽马鞍山构建“多元多极、联动融合”的多元化解体系,有力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四川眉山通过对当事人辅导诉讼心理、诉讼常识、纠纷解决办法,使大部分纠纷在法院“前台”分流调解……实践证明,人民调解能够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主体更加多元、类型更加多样,对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矛盾纠纷不再是一个区域内的,纠纷信息外溢快、传播快,容易引发蝴蝶效应,可能会引起一些群体性、社会性的严重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与调解工作的融合,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精准性、主动性。与此同时,要加强行业专业调解,着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依靠专业力量依法调解、定分止争。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不断创新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调解服务,确保人民调解有力有效有温度。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面向未来,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积极打造人民调解的“升级版”,就一定能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铺展“中国之治”锦绣画卷。(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