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向苏通淮扬反馈情况

2022年03月15日 19:10:34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2021年12月3日至12月3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苏州、南通、淮安和扬州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近日,督察组分别向四市党委、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苏州、南通、淮安、扬州四市,对照美丽江苏建设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

  其中,苏州市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缓慢。产业结构偏重,高耗能项目管控不到位。湖泊总磷问题突出,太湖、阳澄湖、淀山湖、昆承湖等湖体水质长期处于Ⅳ类或以下水平。

  南通市新建项目节能审查控制不力,沿江部分已关闭退出化工企业未彻底完成“两断三清”工作。海漂垃圾治理不到位,一些地方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推进雨污分流、截污纳管等治本举措不够有力,汛期水环境质量阶段性下滑。

  淮安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快,“两高”项目发展把控不严,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短板明显,减煤工作不严不实,拆迁工地等扬尘污染严重,VOCs综合治理不实不细。生态红线刚性约束不强,生态破坏问题较多。

  扬州市船舶修造行业整体水平依然不高,电镀行业布局散、隐患大,铸造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进展缓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不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有所抬头。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仍有较大缺口。

  督察要求,四市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张贺 杨帆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