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近日,泰州交警处理了一起高速别车案件。货车驾驶员张某因被他人超车心生愤懑,随机选择了无辜的车主李某发泄怒气,恶意别车十余次。最终,张某因高速别车被罚款50元,计两分,那这样的处罚到底有没有问题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记者和做出处罚的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进行了联系。对方表示,在案件调查期间,张某已经与李某进行沟通协商,并道歉求得原谅,而李某也替其求情。综合考虑这一因素,同时张某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警方才作出判罚:因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且因在高速上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又被处以罚款50元记2分。因此,这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那高速别车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认定的呢?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孙裴律师团队助理马秋萍表示,别车一般是故意的行为,开“斗气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特别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需要看是否发生严重后果来决定。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会受到治安处罚。而如果故意别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达到30万以上,构成交通肇事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马秋萍说:“故意别车是比较危险的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考虑,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在案例中,交警仅仅给予罚款50元扣2分,是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罚的,还是相对较轻的,也是比较合适的。”
笔者认为,处罚毕竟只是手段,教育、引导文明驾驶才是最终的目的。大家还是应该更多地关注易怒和制造"路怒症”的驾驶员上。就像案例中的张某确实存在过错,但他也是被他人不文明驾车的行为所刺激,失去了理智,进而采取了不合法规的发泄方式。文明驾驶,要从自我做起,不要“路怒症”,不开“斗气车”,安全回家才是最重要的。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薛苏阳 通讯员/汤蕾 编辑/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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