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交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宿迁市港口码头扬尘管控水平,3月3日,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在运河宿迁港及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开展了中心城区港口码头扬尘管控专项督查。

运河宿迁港是宿迁市内河主要枢纽港,自开港运营以来,在交通部门的督查指导下,高标准落实环境污染管控,加强源头治理,多措并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首先从商务谈判环节提前介入,污染物品不接收不接纳,同时在船舶作业之前,我们必须要求待港船舶进行全覆盖,作业时候方可打开作业面,同时要求提前将污染物、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油污水接收,并接好岸电方可开展作业。”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曹金林介绍,运河宿迁港除了加强源头管控,宿迁港同样注重过程管控,通过推行“散改集”,对沙子等可能造成污染的货物,由散装改成集装箱运输。
“我们投资近2000万打造的12米高的防风抑尘网,同时在拥有防风抑尘网基础上,仍然加强二次覆盖,作业过程中仅保留15%的作业面,并且在整个场内管控上,雾炮车、洒水车24小时不间断洒水。”曹金林说。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全市港口码头扬尘污染管控,市交通部门加快推进覆盖全市港口的粉尘监测网建设,全部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接,做到了时时监测港口码头扬尘管控情况,目前需要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的港口码头共有11家26套,已全部安装到位。同时,督促具有大型堆场的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防风抑尘设施,该公司投资2000万元建成防风抑尘网,减少了PM2.5和PM10的排放。
2021年,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执法大队累计检查船舶封舱1216艘次,占年度计划304%;检查固体废物船舶1053艘次,占年度计划527%,累计查处违法行为29起,处罚金额8.65万元,有效提高了船舶的防污意识。开展船舶污染物2021年一号行动专项检查,累计检查船舶2807艘次,占年度计划234%,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要求,我们对全市港口码头进行监管,加强进、卸、出的三个管理,对船舶进入港口加强水污染防治,对于堆场加强覆盖,在装卸的过程中进行雾炮喷淋,减少扬尘污染,出口加强车辆管理,对车辆进行清洗,对大气污染进行严格管控,保护我们宿迁蓝天白云。”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大队副大队长傅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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