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刘女士和王某进入同一个大家庭成为妯娌。让刘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放在王某那里的身份证件,被王某冒用,并在网上借贷。王某的这种行为已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今天(3月3日),记者获悉,近日,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王某也因自己的“小聪明”获刑。

刘女士一家长期在外打工。为方便其处理农村老家的事务,早在2014年,便将其户口本等个人证件暂放到妯娌王某处,交代她代为处理。这边,刘女士千恩万谢地离开了,那边,王某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当时王某想在宝应老家的一家商场上班,但是年龄超出了商场招聘限制。王某便用刘女士的个人信息办理了身份证件,并顺利入职。此后,在宝应老家的王某,便以刘女士的身份生活。
大约一年以后,刘女士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一气之下报了警。在警方确认报案人身份信息的时候,刘女士傻眼了,因为身份证件上的照片不是其本人。刘女士大为疑惑,直到警方向刘女士出示系统里的身份证,刘女士才发现,系统上的照片竟然是妯娌王某。
刘女士立即打电话质问王某,得知王某入职商场却因为年龄原因,使用了其身份信息这一情况后,刘女士也表示了理解。因为自己身在外地,没法立刻回家处理此事,而且想着和王某毕竟是亲戚,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也就罢了。说了王某几句之后,也就没放在心上。

“您好,您在支付宝平台的借款已逾期,请按时还款,否则会影响您的征信,严重超期不还的将上征信黑名单,请您尽快处理。”2021年5月,刘女士接到这通声称来自支付宝平台的催款电话,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刘女士并未在该平台借过钱,何来逾期一说。但是很快,刘女士就想到了什么,立即拨通了报警电话。“你好,我怀疑有人冒用我的身份证,并且在网上借了钱。”
刘女士的猜测没错,在网上借贷的,正是冒用其身份信息的王某。到这时,王某已经冒用刘女士的身份长达7年之久。经查,王某以刘女士的身份在2015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在多家银行共办理信用卡5张。截至案发,王某冒用刘女士身份证办理的5张信用卡及一张副卡尚有87000多元尚未偿还。并且,王某以刘女士的名义,在微粒贷、花呗、拍拍贷等小额贷款软件借过多笔钱款。
近日,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宝应县人民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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