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印发的《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为保障科技创新,江苏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长。为管好用好财政科研经费、激发科研队伍的创新活力,江苏在“科技创新40条”和“科技改革30条”等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通过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经费使用调剂权、积极探索更为宽松柔性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式,从而破解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经费管理制度障碍。同时,提高科研经费用于“人”的比例,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江苏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赵光说:“在经费管理上,让科研人员从‘束手束脚’变成‘放开手脚’。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确保科研人员的激励政策能够落地见效,形成‘干得多、挣得多、发得多’的正向引导和激励机制。”
为减轻科研人员的事务性负担,《实施意见》鼓励聘用科研财务助理和推进无纸化报销,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随着科研经费放权力度不断加大,《实施意见》明确坚持服务导向、放管并重,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依法合规。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敏 周雷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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