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钱志明
任职: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
擅长: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质量、欺诈纠纷
2007年7月至2021年3月于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任历任实习律师、律师、合伙人,2021年4月至今于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任管理合伙人。
代理朱某与江苏某合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消费权益纠纷,二审法院直接改判退一赔一。2020年起受聘为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参与多起消费维权案件。

案情简介:消费者邬女士于2018年底在浙江宁波某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在“三包”期内,邬女士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经常半路熄火,且无法进行充电,多次向商家反映未果,遂向鄞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退车。在调解过程中,区消保委要求商家对该车辆进行仔细检查确认问题原因,商家检查后确认车辆熄火原因为电机与电机控制器之间接插件松动导致自动熄火保护启动。经调解,2020年初,经营者同意以车辆回购的方式将该车退回,由邬女士承担10,000元车辆减值费用,投诉得以解决。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