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记者从市减灾办举办的镇江市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快速播发机制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做好镇江市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快速播发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和省气象局、应急厅、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播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建立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快速播发机制。

据悉,一旦遇有重大灾害信息,我市将在镇江市应急广播系统、有线数字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和公交站台屏幕等各类传播媒体中启动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快速播报机制,这将进一步提高我市重大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时效,扩大覆盖范围,使社会公众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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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快速播发机制运行顺畅,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和江苏有线镇江分公司四方签署合作协议,各部门单位将分别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接收、审核和播报机制,建立规范、高效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流程。


随着2020年底市区(管委会)应急广播体系的建设完成,全市532个行政村11022组应急广播终端,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极大提升了基层广播电视的应急能力、宣传能力、服务能力。今后,我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又多一个高效、管用的重要渠道。

市减灾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军表示,建立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快速播发机制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根本所在,是应对我市复杂严峻灾害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切实做好灾害预警工作的重要举措。此次发布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快速播发机制,不仅拓展了重大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方式,而且对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快速播发进行了规范,必将推动我市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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