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网购的时候,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买得比较多的时候,漏发了。这种时候,可以选择补发或者退款。但南京的老周遇到了这种情况,却选择将全部商品都退了回去,而且向网购平台申请维权,要求商家承担运费。商家对网购平台支持买家的做法表示不认可,一怒之下起诉到了法院。今天(2月10日),记者从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已经得到了解决。
2021年夏天,老周在某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了十五箱汽水,商家分两次发货,第一次发货5箱。收到货后,老周发现其中一箱的泡沫外包装有破损,检查后发现少了2瓶水,老周通过平台聊天工具拍照发给商家,语气很不客气,商家亦不相让,双方言辞趋于激烈,争执不下。商家无奈继续发货。老周收到十五箱汽水后,向平台投诉,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将十五箱汽水退货退款。平台介入后,同意了老周的退款要求。快递员上门取件退回,老周支付快递费600元,平台从商家的保证金中扣除600元支付给老周。商家起诉老周和平台,认为货物购买价格一共500元,退货运费扣了600元,老周恶意维权,平台处理不公,要求二被告赔偿运费损失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周与商家一开始因为缺2瓶汽水起争议。卖方负有交付义务和瑕疵担保义务,老周未收到完好的货物,商家负有退换货的责任。商家让老周自己去问快递公司,是推卸责任给第三方,对初始的纠纷处理不当。但需要退回十五箱吗?老周申请全退有一定的情绪原因,但平台的处理有失公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退货的,运费由商家负担,消费者七日之内无理由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本案商家有义务处理一箱的退换,一箱的运费由商家承担,另外十四箱没有质量问题,属于无理由退货,运费应由买方承担。平台强制由商家承担十五箱运费,加重了商家的负担。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三方和解,原告撤回起诉。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有意思,是平台过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导致商家利益受损的情况。原告表示,本次起诉非临时起意,是对平台长期判罚不公的意见表达。平台为了维护良好的商誉,吸引消费者关注和使用,采用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标准来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其积极的意义,商家最终也是优质营商环境的受益者。但是本案处理中,公平、公正也是最基本的诉求,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不应以牺牲商家权益为代价。平台作为电子商务争议首轮解决机制,处理实际争议时不应“一刀切”,需要寻求利益平衡、提高解决纠纷能力、运用智慧化解不良情绪,同时维护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权利。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