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地方发展重要的软实力。近年来,扬州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去年,新年上班第一天就召开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大会,先后印发了36条任务清单、202条责任清单等政策文件,全面打响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攻坚战、主动仗,不断擦亮“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不动产登记、政府采购等指标预计将在全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中实现明显进位。
今年,还是新年上班第一天。扬州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大会,发布了《2022年扬州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任务清单》有哪些亮点特色和创新内容?本报进行解读。
《任务清单》出台背景与过程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提升扬州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我们对标先进城市,聚焦问题短板,制定了《2022年扬州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即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3.0版,确定了今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任务书、时间表和“施工图”,用“硬举措”提升“软实力”,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扬州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四个着力”优化提升目标举措
在《任务清单》制定过程中,着重把握了“四个着力”:
一是着力对标先进。在比对南京、苏州等先进城市相关指标的基础上,对扬州相关目标举措进行优化提升。比如,在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方面,将6个环节压缩为1个环节;在企业注销方面,设立网上专区,一体化协同办理;在推进施工图“自审承诺制”方面,扩大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范围,发布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类型清单,减少各个项目非“强标”“强条”意见数量。在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审批服务方面,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同步优化报装服务等。
二是着力攻坚突破。比照14个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明确要求各项工作和各个地区全面攻坚突破、力争全部跻身全省前列。比如,在指标方面,开办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破产等10个指标力争全省前5位,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2个指标力争全省前3位,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等2个指标力争获得满分。在地区方面,宝应、高邮、仪征、江都、邗江5个县(市、区)在全省63个县(市、区)考核中力争进入前20名;广陵在全省32个城区考核中,力争进入前10名。
三是着力创新争优。鼓励和支持市各相关部门积极认领《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101项创新试点举措。截至目前,扬州已经认领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项目61项,并继续鼓励各相关部门通过上争、改革、创新等方式认领剩余的40项试点项目。对已经认领的试点项目逐一明确市级牵头部门,从市级层面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对按时保质完成创新试点项目的相关部门拟采取考核专项加分等方式予以表彰激励。
四是着力高效落实。相较于往年《任务清单》,今年创造性地提出“五个一”要求,即文件中每一个事项,都必须结合工作内容明确一条项目完成目标和创新点;都必须制定一套工作目标季度完成情况分解;每个相关单位都必须组建一个由部门分管负责人牵头、职能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专班;每个月就任务落实情况发放一次工作提示函;每个季度各相关责任人都必须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及时会办解决问题,加快工作推进速度。此外,突出效能监察,市纪委监委对《任务清单》实施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担起工作责任,确保文件内容不折不扣予以落实。
《任务清单》主要内容
《任务清单》主要有15大类52条举措
《任务清单》按照“14(考核指标)+1(组织保障)”结构,共15大类52条举措,对标省评价方案和国内先进,对全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部署,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力争在巩固提升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全面跻身全省前列,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
一是开办企业(1—3条)。包含: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开展企业开办服务创新试点、完善企业注销程序等。
二是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4—9条)。包含:推进施工图“自审承诺制”、深化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着力提高工改系统数据运行质量、推进线上并联审批办理、全面推广“拿地即开工”、优化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并联审批和报装服务等。
三是获得电力(10—11条)。包含:优化供电服务、落实政企共担接入工程费用要求等。
四是不动产登记(12—13条)。包含:提升登记服务水平、完善不动产信息共享等。
五是纳税(14—17条)。包含:融入政务服务一体化、推行“全程网上办”、推进税费优惠直达快享、推进跨区域一体化办税等。
六是跨境贸易(18—20条)。包含:压缩通关时间、推广“两步申报”、降低通关成本等。
七是获得信贷(21—22条)。包含:提升信贷服务质效、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
八是办理破产(23—24条)。包含:完善府院联动模式、提升办理破产质效等。
九是执行合同(25—28条)。包含:实现纠纷多渠道、“一站式”解决、打造诉讼服务新模式、提升执行质效、强化产权保护等。
十是政务服务(29—36条)。包含:推进市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涉审中介服务质效、着力深化“一件事”改革、打造全市“一网通办”总入口、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帮代办”等服务体系建设等。
十一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37—40条)。包含: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等。
十二是市场监管(41—45条)。包含: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发挥信用监管合力、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
十三是政府采购(46条)。包含: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等。
十四是招标投标。(47—48条)包含: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强工程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等。
十五是保障措施(49—52条)。从强化责任主体、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舆论宣传、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坚定不移推动《任务清单》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