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孩子面打妻子?让法律重拳痛击家暴!|荔枝时评

2022年01月21日 13:13:14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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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白晶晶

  (作者白晶晶,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新闻工作者;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月19日,一段网传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一男子不顾身旁幼女哭喊,持续猛击妻子头部,并用扼颈抱摔等方式实施暴力。其间,女子还在安慰孩子说“宝宝不要怕”。家中老人尝试劝阻无效后,仅带走幼女,任由男子继续施暴。

  20日凌晨,陕西空港集团发布通告,家暴男子系下属商贸公司管理人员王某飞,已对当事人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调查处理。西安灞桥警方通报了“王某飞家暴案”,表示已接到女方报警,正在依法处理。陕西省妇联则对施暴恶行进行强烈谴责,并上门慰问家属。

  事已至此,媒体关注、妇联介入、法治利剑高悬。事情的缘由,相信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恶行定能受惩处,正义也能得到彰显。但即便家庭事务琐碎复杂,家暴也绝不是家务事,反家暴是法律划定的高压线。任何人胆敢越雷池一步,都是在挑战文明社会的底线。不过,受害者能否就此走出泥淖,彻底摆脱暴力与不幸的阴霾,公众心中仍不免存疑。此前,疑似家暴事件女方通过微博发声,讲述了这段痛苦婚姻中更多细节——怀孕生产后遭受冷遇,身为全职母亲的她,向丈夫索要500块生活费都要打借条等等。

  然而,现实中仍有人抱残守缺,打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旗号,劝受害人念“忍字诀”;还有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受害人被迫长期忍受暴力羞辱。更可悲的是,因长期受到家暴侵害得不到救济,一些女性选择以暴制暴,从被害人沦为施暴者。

  无数案例表明,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区别。一旦施暴者习惯以暴力行为发泄冲动,树立权威、获取操控感,而受害人若保持缄默或被迫认同,施暴者就会因缺少行为消退诱因继续实施暴力行为。希望更多受害者能认清家暴的本质,沉默忍让无法制止挥舞的拳头,只会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必须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而就陕西男子家暴事件来看,疑似家暴事件女方站出来发声、收集家暴证据、及时报警寻求帮助,都是走出阴霾的关键一步。

  暴力披上“家”的外衣仍是暴力,不能纵容婚姻异化为家暴“保护伞”。对此,《反家庭暴力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都用法治利刃严惩家暴恶行。除此之外,作为民事强制措施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也被视为守护弱势群体的利器。近年来,多家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建立“隔离墙”,对公然违抗法院裁判文书的行为予以惩戒,有效维护了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震慑了施暴者。

  与此同时,反家暴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人、任何单位接到受害人求助,都不能遮丑、护短、和稀泥,而要为杜绝一切形式的家暴做出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家暴不只有身体暴力一种表现形式。现实中,有些全职妈妈受困于“冷暴力”婚姻,又因经济不独立而无法自救。施暴者就通过对家庭财产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认同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对此,去年12月江苏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条例。条例中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四种类型,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与此同时,条例还鼓励社会向公安机关等报告家庭暴力行为。公民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

  唯有进一步强化法律保障,织牢织密反家暴的防护网,才能以法治之力消解家暴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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