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判决吹暖了被冻伤的公众情感 | 荔枝时评

2022年01月11日 12:52:02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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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舒圣祥

  (作者舒圣祥,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1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江秋莲表示,起诉刘鑫的初衷是寻求法律的权威结论,将把赔偿款捐给失学儿童,同时感谢网友的帮助和支持。

  在江歌案中,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即便刘鑫的所作所为与江歌的死亡之间并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但其行为至少在道德层面上应当受到谴责;而在民事层面,更是该赔的必须赔。

  相较于江歌母亲207万元的索赔金额,法院支持了近70万元的赔偿金额,这是因为法院必须且只能根据现有证据依法判决。死亡赔偿金有明确的计算标准,其他相关费用需实际发生且留有证据,经济损失赔偿之“酌情”不容乱来;20万精神抚慰金则属于国内较高水平,是常规严重精神损害5万元基础的4倍。江歌母亲对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没有提出异议,公共舆论空间也未将生命价值与赔偿金额挂钩,人们越来越尊重司法的专业,这是法治的进步。

  当然,这份判决书真正备受外界关注的,不是“判决如下”后面的赔偿金额,而是释法说理部分褒扬与谴责的鲜明态度。释法说理绝非“闲篇”,而是为了平停狱讼、判断是非、分清曲直,进而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激浊扬清。人们当然关注裁判结果,但更关注释法说理能否让正义“看得见”“讲得明”。

  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并给予真诚关心和帮助,判决对此给予了褒扬;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后非但不感恩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他人伤痛,判决对此进行了谴责。鲜明的态度让这份判决书充满了司法的温情。

  法律人是刚性法律的执行者,做出任何一个决定都要依之于法;同时法律人也是人,研判每一个案件又要虑之于情。衡平作为一种法律原则,不等于慈悲、恩情或人道,而在于实践正义。对公众来说,司法正义乃至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正是由我们所关注的个案连缀支撑起来。

  借由朴素正义感所产生的公众同情,是当下公共舆论的重要表征。公众的朴素正义感主要是一种结果论,有时候不一定符合法律要求,却是法律正义的基础所在。司法裁判与公众朴素正义同频共振,能够打破理性与情感的二元对立,既延展了舆论的意义与价值,更凸显了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江歌案的判决,宛如一阵拂面春风,吹暖了在此案中被冻伤的公众情感。此次判决既在个案中实践正义,又兼具普法价值,让公众更能客观看待情与法的衡平,不失为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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