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上海工作部记者/常瓅 拍摄/董雪皓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贯彻《若干规定》,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护航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1月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揭牌仪式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制定《若干规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上海法院贯彻实施《若干规定》相关准备工作的情况。
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今日揭牌
据悉,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将主要审理除金融机构外,企业住所地位于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相关执行转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
制定实施《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有利于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支持保障上海法院在破产审判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完善上海和国家破产法治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市法院,尤其是浦东新区法院要以成立破产审判庭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法规的全面实施,切实提高法规的制度成效,切实打破“破产难”的制度瓶颈,推进全面提高上海破产法治水平。
“五个率先”助推引领区建设
据悉,《若干规定》是一部深入贯彻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的要求,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重要法规。经过前期广泛调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授权后,会同上海高院、浦东新区等方面研究谋划在企业破产领域开展浦东新区法规制定工作,依托浦东经济活跃、市场发达、人才聚集等优势,聚焦重点问题,助推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补齐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短板。

制定《若干规定》,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重要内容。总体来看,《若干规定》的创新亮点可以归纳为“五个率先”:一是率先建立健全行政、司法、市场整体推进的格局;二是率先全面打造支持重整和解的全流程制度链条;三是率先提出破解破产财产查控、解封、处置难题的完整方案;四是率先推动将破产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纳入“一网通办”;五是率先探索支持、保障和规范管理人履职的创新机制。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更好贯彻实施《若干规定》,上海法院从管辖调整、机构设置、制度配套、技术支持等多方面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据吴金水介绍,《若干规定》聚焦当前破产实践中面临的瓶颈难题,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制度安排,为确保新制度的可操作性,上海高院已开始落实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机制安排,如修订《关于简化程序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的办案指引》,将《若干规定》中有关小型企业适用简易程序的量化标准,以及简易重整程序中可以简化程序的具体内容纳入其中,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的办理效率;启动本市破产管理人扩容和分级工作,扩容后,破产管理人的数量将大幅增加,还将允许外省市优秀管理人以及自然人管理人参与本市破产案件,为充实办理破产的管理人工作力量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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