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 江苏公布40项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2022年01月06日 19:04:24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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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月6日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江苏40项交通运输领域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不予行政处罚。

  这40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高频事项清单,涉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交通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以出租汽车为例,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标志牌、标志灯、计价器等设施,不按规定主动向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的违法行为,目前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暂扣从业资格证件十日以下的处罚。而今年3月1日之后,驾驶员存在这类情况可以免罚,但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一、初次被发现;二、不存在欺骗或误导旅客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三、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南京出租汽车驾驶员说:“我觉得这是人性化的更改,对我们来说这是好事。”

  此外,对于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影响公路畅通的违法当事人;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的水路运输企业等,只要满足交通部门设定的相应条件,就可以免于受处罚。通过这项为民服务举措,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为,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在减免处罚的同时,执法部门也将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采取签订“告知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晓风 赵凌翔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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