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双11”直播被点名,直播带货守法才能行稳致远|荔枝时评

2021年12月24日 14:33:59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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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柳宇霆

  (作者柳宇霆,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法律学者;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李佳琦又“翻车”了。为掌握直播带货的真实情况,今年双11期间,浙江省消保委对五个知名平台双11直播带货进行了消费体察。在体察时发现,个别主播存在夸大宣传、用绝对性广告语、拿其他平台做比较、少发漏发、发错尺码、宣传与实物不一致等。此外,2个批次生鲜发现短斤缺两问题。例如,在李佳琦直播间内,发现商品标签不规范问题。浙江省消保委明确要求,5家平台和相关主播在3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消保委提交正式的整改报告。

  也许有人说,不就是商品标签不规范吗,这样的“小瑕疵”,大可忽略不计。问题是,商品标签也是商品质量的重要内容,如果商品标签与实物不符,这样的商品质量能让人放心吗?对于一个拥有数千万庞大粉丝群的头牌主播,在商品标签上“翻车”,着实有愧于公众的信任。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老实说,李佳琦直播带货“翻车”,也不是头回了。之前的“不粘锅事件”,李佳琦在直播中推荐了一口不粘锅在演示煎鸡蛋的环节鸡蛋牢牢粘住了锅底,惹来一片批评之声。另一场直播中推荐的“阳澄状元”大闸蟹,实际上是蟹商将外地螃蟹贩运至阳澄湖,放到湖里浸泡一段时间后打捞上来的“洗澡蟹”。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也点名李佳琦,指出其直播间“买完不让换”等问题

  当然,点名李佳琦并不是针对他,而是作为一名头部主播,李佳琦直播间所出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当前直播带货领域问题的缩影。这次浙江省消保委消费体察行动,除了发现前述问题以外,还购买了80个批次样品进行检测,其中29个批次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率达到了36.25%。

  尤其夸张的是,在某直播间内购入的某裙子,号称“聚酯纤维:70,羊毛:30”,检测结果却是“聚酯纤维:100”,竟然没有羊毛材质。再翻看今年11月20日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系统共收集“双11”相关“消费维权”类信息14296274条,直播带货的“槽点”主要集中在明星带货涉嫌刷单造假,售后服务满意度低、体验较差方面

  不可否认,直播带货是行业风口,知名主播直播带货,利用知名度吸引粉丝购物,开创了网络时代的消费新模式。但遵守法律法规,是市场主体应尽的最基本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权益;根据《广告法》,“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也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等等。

  如果视法律如无睹,将消费者、粉丝作为韭菜,难免受到严惩,而消费者也会用脚来投票。前段时间,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知名主播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既是对违法者的震慑,也是对直播带货行业的“当头棒喝”。今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营销行为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机制,明确直播营销行为8条红线,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和义务。

  认真守住了这些“底线”,直播带货才不会昙花一现,新生市场才会更健康,而消费者权益也将得到更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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