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暂停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网上销售“四类”药品!疫情防控最新提醒→

2021年12月23日 20:30:01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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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截图

  荔枝新闻讯 据“海口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今天(12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暂停“四类”药品网络销售的通告,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提醒。全文如下:

关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暂停“四类”药品网络销售的通告

  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哨点”监测作用,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坚决防止疫情再度蔓延,根据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暂停“四类”药品网络销售的通告,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自2021年12月24日零时起,立即暂停在互联网(包括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APP小程序等)销售 “四类”(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一律不得接受 “跑腿” “代购” “代提”等服务代买 “四类” 药品的订单,直至疫情解除。

  二、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从严从紧落实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 “六必须”措施,并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 “六必须”海报。

  三、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落实 “四类”药品线下实名登记销售制度,认真核实购药者身份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可追溯。

  四、对12月24日零时后仍继续网络销售 “四类”药品及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线下实名登记销售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责令停业,违法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许可。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发现上述情况,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近期有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请主动报备

  鉴于当前陕西省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海口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

  一、对11月27日(含)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请立即联系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委会)进行报备。

  二、11月27日(含)至12月7日(含),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来(返)琼人员,请尽快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12月8日(含)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来(返)海口人员,请务必在3天内完成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并落实14天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未满14天的补齐至14天),隔离观察期满后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时间自离开西安市之日起计算。

  四、前往核酸采样点采集样本的人员请规范佩戴口罩,采取自驾或步行的方式前往采样点,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如遇到问题请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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