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率高达80%”、“29.9元即可抢定原价488元课时”……这些过度夸张的内容,很可能就触犯了法律底线。近日,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最新一批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宣传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南京橙心橙意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和使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南京爱思哲教育培训中心广告违法案例;南京思泉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虚构原价和使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南京励信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广告违法案例;南京赛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例。
12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雨花台区江艺路上的这家思泉教育培训中心,看到这里大门紧锁,经市场监管部门前期调查,培训中心负责人在经营场所设置易拉宝展架,开展“暑假班活动”原价宣传,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活动原价的销售记录。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铁心桥分局分局长安婧介绍,经过调查发现 ,这家培训机构没有以原价的价格进行过销售,涉嫌虚构原价,在培训的宣传彩页上也发现了有一些涉嫌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内容,比如说此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培训机构所有。
经过调查,这家培训机构存在虚构原价、使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11000元。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南京爱思哲教育培训中心,在微信公众号“爱思哲”上,发布“原名校插班考命题组成员亲授”、“CP班NW录取率高达80%”、“爱思哲喜获男女双状元!喜获状元、榜眼”等内容,均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陶宁介绍,比如说有一些利用受益者的形象进行推荐,或者明示或者暗示有一些命题组的成员参与培训和教育,这些行为 这些描述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4条;执法人员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8条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9万元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以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铁腕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价格类、合同类、广告类违法案件。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教育培训机构收费、广告管理、不正当竞争、规范合同等方面的监管,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消费者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董雯 韦少华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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