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的相关通知指出:近年来,我省居民生活用气需求持续增加,部分地区原定一、二档用气量标准已不符合国家规定覆盖区域内80%、95%家庭用气量的要求。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地开展现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并做调整。凡2020年一档、二档覆盖率中有一项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必须于今年完成居民阶梯气价政策调整优化工作,2022年1月起执行;其他地区原则上明年启动调整优化工作,2023年1月起执行。
调整后,原则上一档气量不低于400立方米/年,二档气量不低于1000立方米/年。目前阶梯气量高于前述标准的,不得下调;现行居民气价不作调整,不得增加居民用气负担。近日,泰州市已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扩大主城区居民的阶梯气量。
泰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叶婕:“根据通知,一档阶梯用户气量由现行的每年0至300立方米(含)扩大为0至400立方米(含)二档阶梯用户气量,由现行的每年300至600立方米(含)扩大为400至10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用户气量由现行的600立方米以上扩大为1000立方米以上。”
气量增加后,相关价格仍保持不变。第一档为每立方米2.68元,第二、三档分别为每立方米2.95元和每立方米3.75元。新计费周期与现行阶梯价格计费周期同步,自2021年9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
泰州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四级主任科员卢松风表示:“本次调整后二档正常用户数减少2.36万户,用气量减少462.33万立方米,三档正常用户数减少5512户,用气量减少625.7万立方米。根据现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计算,预计全市可减少居民燃气支出870.85万元。”
除泰州外,南京市发改委也已发出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由300立方米以内调整为400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由300至600立方米调整为400至1100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由6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1100立方米以上;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第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调整为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调整气量的同时,气价不做调整。
此外,目前苏州市民用天然气一档年用气量上限为300立方米,二档为300立方米至600立方米,年用气量大于600立方米为三档;
宿迁市民用天然气一档年用气量上限为300立方米,二档为300立方米至900立方米,年用气量大于900立方米为三档。
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优化城镇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报田甜 泰州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