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总体平稳,近日,我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用5到10年时间,有效缓解市场周期性波动,持续增强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意见》明确,要稳定和完善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继续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并根据生产成本作动态调整;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设施装备升级。
为有效缓解市场周期性波动,《意见》提出,要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确保“十四五”期间,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20万头左右,并以此为主要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完善猪肉储备调节,抓好生猪疫病防控等工作措施,力争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供给安全、产销协调、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确保全省生猪生产自给率稳定在70%以上。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郝朦 毕然 王从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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