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在南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南通在全省率先出台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全面提升林长制管理效能。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新《森林法》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
南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着力塑造美丽南通品牌”,明确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完善防护林体系,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作为重要举措。今年10月底,南通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和10个县级林长制《实施方案》,方案涉及110个镇(街道)、1798个村(社区)。目前,南通已设立各级林长2591人、护林员1509人,分别约占拟建任务的95%和75%。
全面推行林长制,“林”是目标、“长”是关键、“制”是核心。记者了解到,南通市林长制《实施方案》提出了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产业发展、执法监督、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明确今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到2025年,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0万亩,实施抚育森林面积20万亩,林地保有量和湿地保有量保持稳定,资源质量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湿地保护率48%,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冯平介绍,今年以来,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南通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全面持续向好,南通长江大保护生态廊道建设成果入选国家林草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专题案例,南通五山及沿江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项目入选国家林草局首批典型案例,被评为全省首届“最美生态修复案例”。
据悉,南通市林长办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增加了“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在工作职责方面,明确各级林长工作职责的同时,在全省率先细化了市林长、副林长、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转化模式和有效路径,提出了“完善市、县、镇林业机构与职能设置”任务。
(来源:江苏广电南通中心站/龚丹 姜晨光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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