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驻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华小勤运用“网上微解纷”程序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这对没见过面的当事人再一次运用网络,不见面就解决了纠纷。以小见大,网上微解纷在内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诸多便利,也是智慧化司法手段对新交易方式乃至社会经济新模式新业态的及时回应。

不见面交易:网络两端的信任与矛盾
2020年7月,深圳某科技公司通过行业内QQ群找到无锡某轴承公司,准备向无锡公司采购轴承产品。经过一段时间网上洽谈,深圳公司在8至9月多次与无锡公司签订“电子”合同,采购了价值16万元的品牌轴承。
深圳公司收到货物后,将轴承安装到电机中供货给上游厂商,此后却发现部分批次产生质量问题。经调查,质量问题因无锡公司提供了非正品的轴承导致。为此,深圳公司要求退回价值6万余元非正品轴承,还要无锡公司赔偿损失1万元。
无锡公司在网上确认了深圳公司的要求后,双方因货物退还方式、剩余货款结算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只在QQ上进行联络的两家公司继续“不见面”传统,深圳公司在2021年10月通过江苏移动微法院将争议起诉到锡山法院。
不见面调解:案件内外的沟通与解决
立案后,案件由驻锡山法院人民调解员华小勤处理。在了解矛盾经过后,华小勤征求双方意见:“你们争议的焦点不在退货和赔偿金额,而是想一揽子解决货物退还和余款结算等后续问题,这已经不止于诉讼请求的内容了。而且退货需要从深圳运输到无锡,结算也需要双方对账,你们愿意延长调解时间,由我帮你们全部解决吗?”
“我愿意!”“再好不过!”

10月22日,双方进行对账;11月11日,对需要退回的货物进行查验;11月15日,对退货的运输与接收达成一致意见;11月26日,货物退回无锡公司;11月30日,双方同意扣除未结算货款后,无锡公司向深圳公司退还2.4万元……在调解员主导下,争议一个个得以解决。12月7日,通过网上微解纷程序,双方代理人达成了最终的调解方案。
不用见面,案子解决了。
数字时代来得既快又急,锡山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事实”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依托互联网,着力打造通办诉讼全程业务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实现了纠纷解决“让人跑”到“让数跑”的转变,让老百姓充分感受到“指尖”纠纷解决的便利。(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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